关于组织2017—2019年度溧阳市、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7/1/3 14:53:11 来源:陈建华字体显示:大 中 小阅读:17582 次
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
第 868 号
签发:霍超群 核稿:潘卫国
拟稿:陈建华 时间:2016.12.29
关于组织2017—2019年度溧阳市、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,提升学校教育科研的水平,积极探索教育科研工作的新途径、新措施、新策略,经研究,我市决定组织2017—2019年度教育科研基地的申报工作,同时组织常州市第五届(2017—2019年度)教育科研基地的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:
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可自愿申报。其中已评为“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示范基地”的单位(溧阳市文化小学)不再参加本次申报。
二、参评条件:
参照《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估细则(2016稿)》(附件1)。
被评为2014—2016年度“常州市优秀教科研基地”的单位(溧阳市文化小学、溧阳市实验小学、溧阳市外国语学校)及连接两届(2010—2013年度、2014—2016年度)被评为“溧阳市优秀教科研基地”的单位(溧阳市西平小学)直接认定为2017—2019年度溧阳市教科研基地,以上学校也可以参加常州市教科研基地的申报。
三、参评材料要求:
1. 两级教育科研基地的申报均填写《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、评审书》(附件2),我市将对各校自主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溧阳市级教育科研基地,并根据常州市相关要求择优推荐上报,上报名额为4个。
2.请根据《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估细则(2016稿)》认真填写《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、评审书》,如需附支撑性材料请精选主要内容复印或列表打印。
3.请对照常州市评估细则认真进行自评,并将自评结果填在附件1各栏中,基本情况填写相应的数据,五类评价项目请在“评价等级”相应栏目中打钩。
4.以上材料均以纸质稿1份上报,《申报、评审书》和必要的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,自评表不要装订在内。
5.参评材料请于
附件:1. 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估细则(2016稿)
溧阳市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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